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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的通知
2022-11-16 11:08  

工会通知〔202236


各工会分会: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天津市工会系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措施》和学校《关于印发<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现将工会系统开展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讲主体

各分会负责人、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宣讲时间

原则上在12月中旬前完成

三、宣讲重点

要全面准确深入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讲清楚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讲清楚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讲清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讲清楚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讲清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讲清楚以顽强斗争应对风险挑战的要求,讲清楚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工会工作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可以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讲方式,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切身感受,用实在话、管用话、贴心话与教职工共话党的二十大精神,增进领悟理解。

四、宣讲要求

1.各分会负责人宣讲可与基层党组织书记宣讲相结合,宣讲结束后,向校工会报送宣讲相关情况(包括宣讲人、职务、宣讲地点、宣讲日期、现场聆听范围、人数,附宣讲时的现场照片12张),校工会将汇总信息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市总宣教网络部。

2.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代表的宣讲由校工会统一组织安排,面向全体专兼职工会干部、工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各分会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先进典型开展宣讲。

3.各分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要结合实际谋划具有工会特色、职工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各分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学校工会。

 

                     校工会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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